2007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简章
发布时间: 2007-03-27  | 作者:

    华东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之一。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号)文件精神,选拔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华东理工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2007年华东理工大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一、招收项目
    乒乓球、田径、篮球、武术、网球、射击六个项目。
二、招生计划
    共43名,其中乒乓球8名、田径7名、篮球7名、武术7名、网球7名、射击7名。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1、填写“华东理工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在我校招生主页上下载,下载地址:http://zsb.ecust.edu.cn/)。
    2、准备报名所需材料: 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原件、比赛成绩册原件、单位推荐书(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推荐书、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彩色照片10张。
    3、考生将“华东理工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和报名须备材料于2007年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上海市梅陇路130号388信箱华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招生组收(邮编:200237)。
五、体育测试
    1、凡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华东理工大学200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预审的考生均可参加测试。
    2、测试时间:2007年3月25日 (3月24日报到)
    3、测试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大学体育系(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4、测试项目:(1) 专项技能  (2)素质测试
    5、根据考生专项运动水平和专项身体素质测试的结果以及参加各类比赛的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学校运动队的需要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六、文化考试
    1.统一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统考条件并通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自主考试:符合教育部规定参加自主考试条件并通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将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组织的文化课自主考试。
七、录取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七年二月
 
 
    体  育  系:021―64253232 联系人:韩老师
    招生办公室:021―64252763 联系人:朱老师